在掩饰、隐瞒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涉及的赃款
赃物往往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追回并归还给原始所有权人。
然而,若是由于诸多因素无法找到或确立原所有人的身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此类财物将会被依法予以扣押、冻结,进而上交至国家财政。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公正严明的法院会权衡
当事人的
犯罪行为性质及其所涉财物的来龙去脉,以期达到公正判决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