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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赌资五千定什么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三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在对开设赌场罪进行定性之时,必须同时具备开设赌场之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两个方面。若涉案赌资达到了五千元这个标准,但是并未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出现,那么很可能并不符合“情节严重”这一认定条件,因此,可能无法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对于具体的定罪以及量刑,我们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如赌资的具体金额、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犯罪的初衷与目的、犯罪的手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及地点、犯罪的组织规模、犯罪所得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等。假如涉案赌资五千元只是整个开设赌场活动中的一小部分,并且开设赌场的行为又符合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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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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