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实现
代位追偿,保险公司通常会坚定地选择诉诸于法庭。作为商业机构,保险公司必须将经济利益视为重要考量因素。在支付
赔偿款之后,倘若未能成功追回损失,相关
责任人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甚至需承担
赔偿责任。
因此,在无法实现追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会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代位追偿,这是由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负责发
起诉讼的。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每位车主均有权优先从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取赔偿,并将
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其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
代位求偿权。根据法律规定,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
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实际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