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公司是否应对
停运费用提供赔付服务这一问题,首要关键因素取决于您所投保的具体
保险合同条文内容。若保险合同明晰地规定了停运损失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保险公司理应依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
赔偿。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此类
赔偿金,且您认为该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并不充分或存在
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
此外,即便保险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停运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依据我国《
保险法》的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合同必须遵守公平、合理以及诚信守信的基本原则。倘若保险公司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赔偿您的合理停运损失,那么您仍可向保险公司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裁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
当事人请求
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