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已被依法
逮捕的情况时,其亲属无权直接会晤律师,然而,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均拥有亲自指派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
人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辩护律师则可以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关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进行面谈交流,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因素的影响。此类举措在确保嫌疑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并且实现公平正义的审判方面,发挥着极其关键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