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量化程度界定如下:
第一,倘若抢走、夺取了公家或私人财物且总价值达到了一千元乃至三千元的地步,则属于“
数额较大”的范畴;
其次,如果总价值上升至三万元到八万元之间,那么这便构成了“
数额巨大”的情况;
最后,当总价值达到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这个惊人的数字时,我们可以称之为“
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抢劫罪的成立必须以
行为人实施
暴力手段进行抢劫的行为为前提条件,并且在实施
暴力行为之前或者在暴力行为进行期间,行为人已经怀揣着抢劫受害者财物的
犯罪意图。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