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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勾后,被告名下车辆是不是可以由法院扣押

在实践中,若财产保全申请者的保全请求涉及到车辆等具有移动性的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法执行扣押程序。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那些与财产保全相关的利益方,在感知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不可避免的损害时,便可在启动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者驻扎地,亦或是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许可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新修订: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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