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已出嫁的女性依旧享有在特定情形下
继承遗产的权利。
按照有关
法规,自然死亡的个人的合法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亲,以及其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合法的继承份额,他们都有资格独立或联合继承死者的财产。
然而,当被
继承人自己设立了
遗嘱,明确指派某些
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其遗产时,只要这份遗嘱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那么就应当
严格执行遗嘱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