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无法维系而选择
离婚时,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有义务承担起
赡养父母的责任,然而,如子女自身无力或者不愿意支付
赡养费用,则视为例外情况。
成年子女应当以其经济能力和精神状态为基础,履行对待父母的扶助义务。
倘若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对这一责任疏于履行,那么缺乏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苦的父母有权请求成年子女提供赡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