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部门
逮捕之后,公安部门会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深入调查工作,然后进行移交给检察机关的案件
审查起诉流程,此过程通常耗时一个月左右。
随后,待案件提交到法院审判阶段,审判期间一般为两个月。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警察部门认定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采取逮捕措施,应在收到
拘留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长至四天。
关于那些长期
流窜作案或屡次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们的逮捕申请案将可能被延展到30天再做出批复。
在收到公安部门
递交的逮捕申请审批文书后,人民检察院将会在7天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判断。
若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在得到通知后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要求执行状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侦查,而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检察院有权依法启动这些程序。
在所有的
刑事案件中,不论被告人是谁,法院都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庭宣布判决的,需要在5天内把
判决书送交
当事人以及负责
起诉的检察院;
如果是定期宣布判决的,则需要在宣布时刻就送达给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以及检察院。
法院所制作的判决书需要同时送达
辩护人与
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