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证机关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县级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以及同级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证问题,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方面,即家庭
承包土地的确证与其他
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的确证。
我们将逐一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家庭承包土地的确证,当家庭农户的承包土地经过实地测量后,有关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会被确确实实记录在专门的登记簿上。
然后,这些精确测量所得的数据将被提交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依据相关
法规和程序,向取胜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此证书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种
权利和义务。
其次,对于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的确证,此类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及其变更情况同样会被记载在一份特定的登记簿中。
待这些信息全部确证完毕后,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仔细审核。
一旦审核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将会按照程序,为
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明确
土地承包的权益归属。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基础来源于双方签署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合同。
因此,土地承包可以按照不同的承包方式进行,而最为常见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的家庭承包方式。
二、三、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系。
涉及到农民集体拥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