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汽车致人
人身伤害的索赔案件中,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其
诉讼时效期间仅为三年。
如有法律另行规定者,则须依其规定实施。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主体知晓或应该了解自身权益受损及
责任人信息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对于特殊情况另有规定者,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然而,如权利受损害日期已过二十年之久,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权利主体之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保护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