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当其冲的便是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措施了。
具体做法是以不低于在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所类似的市场价格为基准,再聘请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精确估计,从而得出最终结果;
2.紧随其后的则是搬迁费用与短期安置费用的标准设定问题。
各个城市对于这部分开支的具体金额以及计算方法通常已经预先做出明确规定,详情可以查阅各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标准文件;
除此之外,还涉及到房屋装修补偿费用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流程通常是先由
当事人双方进行洽谈协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的话,再由评估机构来进行评审和确认;
3.最后是关于房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规则。
其标准化的表达方式是:
(被拆迁人或租赁者)的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若无提供临时周转用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止产生予停产后所造成的损失
赔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