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票据纠纷专题 > 开具空头支票算诈骗吗

开具空头支票算诈骗吗

如若行为者向他人开具空头支票,其行为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且情节严重者,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诈骗的法律规定,进而有涉嫌构成票据诈骗罪的风险。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种票据诈骗罪一经认定成立,通常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并且还需同时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所谓票据诈骗罪,是指在票据流通环节中,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对票据进行不当管理,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制裁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最新修订:2024-06-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