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满足下述情形之一,则合同无法实现持续履行:1、因法律因素导致不可履行或实际上不可能得以履行;
2、
债务的具体标的物不利于强制作出履行行为;
3、履行此项义务所需承担的经济成本过大,即该履行在经济层面上不合乎效益原则,其结果会造成所获得的利益与其付出的代价失去平衡,甚至需要投入极大的时间和精力;
4、在合理的期限内,
债权人并未提出明确的要求进行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
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
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