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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关于保证合同担保合同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两者在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上有所不同;
其次,它们的法律关系所涉及到的合同主体也存在差异;
再次,从合同的性质来看,二者亦有明显区分;
最后,在保证范围这一关键问题上,二者同样存在显著差异。
然而,当双方当事人对于保证担保的范围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晰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对所有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保证合同实际上是担保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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