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如无
离婚之议程推进,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不能提出进行分配的请求。
但是,如若某一方出现以下状况,那么对方便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婚姻期间所累积的
共有财产进行细致划分:首先,一方如有隐匿、转移、变卖、破坏、消耗或
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无疑严重侵害了双方的
共同财产权益;
其次,若一方对其法定
扶养的亲人患有
重大疾病,而
医疗费用极为庞大,可另一方却拒绝承担与此相关的相应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