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设工程
承包方将其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债权进
行权利转让时,据悉,受让方将会依据此项债权的转让行为从而获得
工程款的相关请求权。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受让方理应依法享有相应工程款的优先权和
赔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