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
缓刑资格的,可以依法予以
缓期执行。
在针对
贷款诈骗罪的审判工作中,首先须明确该罪行
量刑标准应限制在三年以下(包括三年),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方可判定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第七十二条【适用
缓刑条件】之规定,对于被控犯有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罪名的被告人,若同时满足下述各项条件,则可依法宣告缓刑;
而对于
未满十八岁、正处于孕期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者,同样需满足上述条件才可宣告缓刑:
(1)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
犯罪之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地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惩处细则,《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明确指出:
如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皆以
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通过
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附加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款。
若
非法所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处理结果将会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对涉案者作出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决定。
若非法所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
处罚结果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附加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或是没收所有财产作为惩戒。《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