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成功地实施了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的行为,所面临的严厉惩罚将包括:
对于在
上市公司担任
董事长、董事、
监事以及
高管等职务的人来说,如果他们未能坚守对公司的忠诚承诺,并且滥用其职权,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通过操控上市公司的方式进行诸如“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是其他资产”等
违法活动,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话,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并且可能同时被征收
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
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