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所背负的
债务问题,是否需要由其子女负责偿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原则,子女和父亲是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存在,通常情况下,子女不必对父亲所积欠的
债务承担起偿还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殊案例中,倘若子女是实际使用父亲欠款的一方或是与父亲共同成为借款方,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