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财产之分配方式:
当夫妇
感情破裂而选择
离婚之际,对于夫妻二人所共有的财产,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妥善处置;
倘若共识无法达成,则需要将此问题交由
公诉机关进行裁决,而裁决的依据则应基于财产的实际情况,依据一定程度上注重维护子女利益、保障女性权利以及优先考虑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得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
土地承包运营中所享有的权益及其贡献,亦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坚定不移的保护与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