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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以上会不会吊销驾驶证?

如若违规超速达50%及以上,是有可能被勒令取消驾照资格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第九十九条所述,机动车运行速度超过了标准时速的百分之五十之后,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金额可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浮动,并且还有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车速超出规定时速达到50%的行为,相关扣分标准如下:
首先,驾驶非专用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的时速超标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一经发现即被累积扣去12分;
其次,驾驶校车或中型以上的客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驶,车速超标也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那么将被累积扣去9分;
然后是驾驶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如果车速超标同样为百分之五十,就会被累计扣去6分。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超速行为的其他扣分细则大致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或以上的客货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只要车速超过要求且超过了百分之二十以上,那么将被累积扣去12分;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如果校车、大中型客货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车速虽然未达到百分之二十,但却超出了规定时速,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只有当车速超过规定时速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而未满百分之五十者,才会被累积扣去6分;
3.同理,驾驶此类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外道上行驶时,如果车速不仅超越规定时速且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而未满百分之五十的话,也只会被累计扣去6分;
4.当此类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如果只是车速超标且都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而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话,此时将会被累积扣除3分;
5.最后,驾驶此类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外道上行驶,如果车速在规定时速之上且超过百分之十但未达到二十的话,最终只会被累积扣去1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新修订: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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