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倘若未成年的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在此过程中建立起
抚养教养关系的话,那么法律将赋予他们与亲生父母子女同等的权利以及义务。
换句话说,在继父或者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继父或者继母对于继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夫妻双方选择
离婚,导致继子女无法继续与其共同生活,那么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女在法律层面上便不再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因此,是否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