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决定
子女抚养费用的金额时,应主要考虑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该地区实际生活水准的高低。对于拥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来说,
抚养费通常可按照他们的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支付;当多个子女需要
抚养时,抚养费的比例也可以适度提升,但通常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然而,对于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该年份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并依据相关比例进行评估确定。如若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亦可相应地予以提高或下降。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