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即在达成
协议离婚之后,倘若一方未能履行先前签署的
离婚协议内容,另一方则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其严格履行婚姻协议义务。
如果在
离婚案结束后才发现有任何一方向斯推脱、暗藏、转移或隐藏
共同财产,或者遗漏了部分本应放在分割范围内的共同财产,那么您都可依法进行
申诉,请求重新分割这些被遗忘的财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提到了此类情况,其中规定,夫妻一方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等
违规行为,或者故意制造
虚假的
夫妻共同债务以图占有另一方财产,在正式离婚时
分割财产阶段中,法庭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可能会对其实施少分或者不分的
处罚决定。
如果离婚已经成为现实,而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依然存在,他/她有权向院方提起上诉申请,请求法院进行再次
遗产分割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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