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若有一方不承担
债务也不
出资抚养子女,那么
债权人或者实际
监护子女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对于追索
抚养费用这一问题,暂不适用于
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家长可在子女需求之际随时
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对于
债权纠纷而言,则需遵循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
如法院作出了将由对方承担抚养费用及债务的判决,然而对方并未按照裁决履行责任时,
申请执行人有权于两年内依法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