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民法典侵害什么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害什么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对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
事实上,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二者共同构成了民事权益的整体范畴,除了广泛认知的那部分外,还涵盖了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同时也包含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有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等众多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最新修订:2024-06-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