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况下,国将无法对员工的个人行为或因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各类型组织自行所导致的损毁事件负责,这部分内容均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约束和明确规定:
即
公务人员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与其职务相关举足轻重的个人行为;
而由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类组织自身的直接行为引发损失的;
另外,也包括了所有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若干其他特殊情况等。《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
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