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
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并完成相关
过户手续后,便可合法地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我们都知道,对于这种不可移动的财产
类别,即房屋这样的不动产,它的所有权是以法定的登记制度为基础,并且这种登记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经过公证的
遗嘱继承房屋后,继承人就可以根据公证书以及
房产证等相应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在房地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及终止过程中,只有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产生相应的
法律效力;相反,如果没有任何登记手续,即使
当事人之间存在约定或协议,也不能直接确认其法律效力。然而,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个别情况则做例外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
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