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后,某一方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婚前所拥有的财产立下了合法的
遗嘱,那么这种行为是完全有效的。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婚前财产如无特殊约定的话应视为该方的
个人财产。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也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先,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其次,当一方因为遭受
人身伤害而得到的
赔偿或补偿;
最后,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等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