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
法定量刑幅度为:
犯罪者若因触犯该
罪名而对社会公众秩序构成威胁,则应被判处三至七年
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导致严严重后果的,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本罪行所侵害的核心权益为当代通信领域的
公共安全利益。
犯罪行为的具体客观表现形式为破坏广播电视相关设施并有可能对社会公众秩序产生潜在影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