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网约车行业内存在的
违法现象,应依照
中国法律法规,主要由县级及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与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责成违法组织进行及时整改。对于每一次的
违法行为,将会处以人民币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则将会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再次
违禁者甚至会被处以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重罚。网约车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属于违法:(1)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尚未取得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明示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实际线下提供服务车辆不符;(2)驾驶员在提供服务时未持有正式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不符;(3)没有严格遵循规定保持所提供服务的车辆技术状态平稳良好;(4)尤其是在起终点均位于未得到许可的经营地域范围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5)在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未按照规定上报给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下营运;(6)未制定并执行质量标准,也没建立健全且效果落地的投诉举报制度;(7)未遵循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的共享信息,或者不够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阅查阅相关数据资料;(8)未能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出现诸如抛客、恶意绕路、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背国家相关运营服务规范行为的违法行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
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
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