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提
起诉讼
申请离婚,您需要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首先,需确保
当事人双方已经在合法的程序下领取了
结婚证书;
其次,对于
离婚诉讼的发起者来说,其必须是婚姻关系之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
提出诉讼请求;
最后,作为提起
诉讼离婚的一方,您还必须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无法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