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问题是怎么的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问题是怎么的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若在婚期内某一方以自身名义进行借贷行为,只要另一方与之有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愿,那么无论这笔借款所带来的资金收益是否被双方共用,都应当视为共同债务
即使在借款前或者之后的任何时间里,夫妇二人均无共担债务的意愿,但是在债务产生后,他们一同享受了这笔债务带来的资金收益,仍应将其判定为共同债务。
第二,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
未经对方许可,擅自资助不具有抚养义务者所背负的债务;
以及未经对方同意,私自筹集资金投入到生产或投资经营等活动中的债务,即便这些资金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中,也都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此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夫妇双方自愿约定由某人单独承担的债务也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6-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