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制造银行存款证明实属
非法行为,情况严重时可能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
譬如,若在
伪造的银行存款证明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或数量累计达十张以上便可构成“伪造、
变造金融票据罪”。
依据相关
刑法法规,实施此种
犯罪行为者将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同时还须支付数量从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若
犯罪情节严重则将遭受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至少需交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而如果情节特别恶劣,
受害人则有可能被
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监禁,此外还必须缴纳不低于五万元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
汇票、
本票、
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
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