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的
犯罪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首先,根据
量刑标准,此类罪犯将面临金额较轻的
处罚,通常是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要附加缴纳2万至20万人民币不等的
罚金;
其次,如果犯罪规模较大,
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额外缴纳5万至50万人民币的罚金;
最后,若犯罪情况极其严重,涉及到金额数量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时,将会被判处为期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附加按照规定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的法律判决。《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
变造的
汇票、
本票、
支票而使用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
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