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个体工商户若想要变更其
经营范围,便须前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申请办理。2、具体流程如下所示:(1)对于仅涉及一般性
经营范围变更(即在原范围基础上增加无需前置审批手续的新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来说,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以及经营主体者个人
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复印件;如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全新业务范畴,则须依照相关部门规定完成许可手续并取得相应证照后,携带证照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经营主体者个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再前往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事宜。(2)对於公司而言,
变更经营范围同样需要依据法律法规之要求予以变更登记手续。3、除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还需要前往当地的国税部门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
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