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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怎么确认股东资格的管辖法院

对于如何认定以及管辖法院的问题,我们应该尊重并依据《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原则:
确定股东资格的事宜应由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而股东资格这一概念,又被称作股东地位,它是指各位民事主体在参与设立公司过程中获得的一种特定身份和社会地位。
一旦具备了股东资格,便意味着身为股东的您将有权享受包含自身利益与共同利益在内的各种法定权益;
当然,同样也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在出资额度内为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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