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款合同中,如
借款人私自转移
债务且得到了
担保人的
保证,那么该
保证责任实际上可能被免除。
然而,这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
债权人和保
证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协议规定,超出这个范围之外的条款均不能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由第三方提供
担保财产并非出于单纯的谨慎或慈善,往往是由于他们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良好的信任基础或者对于借款人的财产状况、信誉程度有深度的把握和理解后,才做出这种担保决策。
因此,当借款人在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时,这份未经担保人许可的债务则不应当再将其视为
担保人承诺的范畴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
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