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什么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什么债务

按照法律规定,以下诸种情形下产生的负债皆被视为夫妻共通承担责任的债务:1.夫妻双方在共同签署债权债务协议或其中某一方于事后重申对此类事项的赞同并表明态度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负债;
2.夫妻中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本人的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标准而产生的负债;
3.夫妻中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本人的名义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以外,但债权人能举证证实,此类负债确系用于夫妻间共同从事的经济活动或生产运营所需的负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6-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