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展现如下:
首先,申请人须向相关部门提交提出抵押登记的申请以及下列必备资料:
第一,
抵押当事方的
身份证件或者
法人地位的法律凭证
复印件;
第二,填写完整的抵押登记申请书;
第三,签订有效的
抵押合同;
第四,备有国家颁发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
产权证》,而如果是多位业主共同拥有的房产,则还需提供《
房屋共有权证》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第五,能够体现出
抵押权人依法取得
抵押权利的各种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六,具备确认
抵押物实际价值的相关资料;
最后,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还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相关证明文件。
接下来,便是等待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所
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检查。
当所有手续完备之后,抵押登记就进入了下一个环节——登记的变更和撤销。《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