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徇私舞弊抵
扣税款罪既遂者,通常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若造成国家利益蒙受极其严重之损害,则通常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
刑罚。
本罪责任指向为税务机关职工,其违反国家法律及行政
法规之规定,在处理抵扣税款事务过程中,罔顾公理和正义,导致国家财政利益遭受严
重伤害之罪行。《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