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身处异地期间遭受
刑事拘留之遇,这代表着您可能涉嫌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此时此刻,您应全力以赴地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展开深入调查工作,以期获得从轻发落或
减刑等宽大处理。
同时,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通知
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向其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然而,家属在此阶段无法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交流,但可委托辩护律师代为探视并与其进行书信往来。
在侦查过程中,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代理其提出
申诉、控告;
以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
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
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