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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由哪个部门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事项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与相关的技术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在执行此项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固有资产的废旧清理流程进行操作,同时也需要得到后勤部门的协助配合。
伴随着残料价值及变现收益的回收情况,我们将通过借贷方式在会计记账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
具体而言,在收到相应款项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主要科目,并将其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相对应;
紧接着,我们务必要注销已经进入报废环节的固定资产原值以及其累计折旧金额,如此便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如下的会计分录:
1)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接着进一步核算出固定资产的净值数额。《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报经批准出售、转让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应当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当期费用,并将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按规定作应缴款项处理(差额为净收益时)或计入当期费用(差额为净损失时)。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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