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继续盘问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继续盘问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被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实施连续调查并非一种刑法强制手段的表现形式。刑法强制手段中囊括了五种具体举措: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等。刑事强制手段特指为保证刑事诉讼过程的有序推进,通过司法程序,由上述法律机构针对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一项短期内在某种程度上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合法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6-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