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同意在官方机构进行婚姻注册,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微分析:1、假设
当事人双方早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便开始在一起并满足法定
结婚登记的要求,那么他们之间就算确立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种类型的非正式婚姻在面临
离婚纠纷时可以参照已婚夫妻所拥有的
共同财产权益进行分配,一般的惯例为由各当事人平均分担;2、而若是当事人双方以后才开始共同生活,那就仅属于
同居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进行
财产分配,则需要全面考虑双方提供的资金以及各自对于家庭所作的贡献程度等因素来进行评估和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