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对
抢劫罪案件中既遂与未遂情况的法律判定标准:
犯罪主体实施此种行为时,需要侵犯到两种不同性质的客体,即法律所保护的
财产权以及人身安全。
若其成功地夺取了
被害人的财物或者给对方肢体造成
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则视为抢劫罪已既遂;
而如果未能实现上述两个目的中的任何一个,那么便可以视为抢劫案未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
【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