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国有企业
渎职犯罪的嫌疑犯将面临国有公司、企业人员
失职罪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
滥用职权罪两项指控,对于其
处罚措施如下:
若相关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等行为,导致国有企业面临破产或重大
经济损失,进而给国家带来重大程度经济损失者,依法应判处不超过三年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
若由此导致国家蒙受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则须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对嫌疑人进行严惩。《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