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宣判为
徒刑一年的罪犯须在监狱中服刑。而人
民法院对于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
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向
羁押该罪犯的公安部门发出执行通知和
判决书。公安部门在接到这两项文件后,应于一个月之内将该罪犯交付至监狱进行实际的
刑法执行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
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
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
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
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
释放证明书。